野生动物学报 (Jan 1990)

浙江幸存的野生梅花鹿得到保护

  • 华永明

Abstrac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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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浙江省临安县号称“北大荒”地区,山深谷邃无田畴,人烟断绝林木稠。就是这个地方,至今还有幸存着野生梅花鹿,它们出没山间,活动频繁,年年繁育后代。为了保护这一鹿资源,1982年临安县政府颁发《保护梅花鹿》的布告,向群众宣传,严禁狩猎。到了1985年,省政府决定每年拨给该县梅花鹿保护费3000元,辅助有关乡村管护用工报酬,从此,在群众中形成自觉爱鹿、保护鹿的良好风尚。梅花鹿是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,过去临安县有的群众曾暗中支持、配合安徽省一个狩猎队,枪杀二只雄鹿,价值二、三千元。因此,有个别群众千方百计偷猎鹿。1987年冬天,龙井桥乡童玉村三位青年人活捉了一只小母鹿,以200元价格卖给一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