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生动物学报 (Jan 1991)

山河屯林业公安局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已见成效

  • 张琦,
  • 郭亚民

Abstrac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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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河屯林业公安局,担负着山河屯林业局总面积20.4万公顷,17个林场、100多个自然村屯15000余户近8万人的林区社会治安。1982年,林业局开始实行封山育林禁止猎捕野生动物。这个休业局地处两省(吉林、黑龙江省)结合部,公路、铁路纵横交错,四通八达,农林人口混居稠密。70年代由于乱捕滥猎,野生动物遭到严重捕杀,珍稀动物濒临灭绝,严重地影响了生态平衡。1989年,林业局在东北林业大学的协助下,对施业区进行了联合调查,现有国家保护Ⅰ、Ⅱ级鸟类:白鹤(工级)、鸳鸯(Ⅱ级)、飞龙(Ⅱ级)等166种;兽类:紫貂(Ⅰ级)、黑熊(Ⅱ级)、猞猁(Ⅱ级)等44种。被省列为熊类动物重点保护区。90年代初,林业